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1.转专业和年级异动(复学等)的学生需要提交本学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学生在所在学院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所规定的认定原则、依据及结论等要求,将需要办理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课程一一对应填写,学生所在学院以及开课学院进行认定。
2.学生比照就读专业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必须补修现所在年级、专业已经开设但本人尚未修读的课程,申请补修课程填入《转换申请表》的相应栏内。课程补修一学期一申请,原则上只申请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补修课程的考试在期末进行,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学院应制定并落实补修计划,帮助学生按时达到人才培养方案上要求的毕业标准。
3.课程替换和学分认定只做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课程与成绩记录不做任何调整。
4. 9月14日11点前以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把相关材料统一送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5.认定原则、依据及结论如下:
(1)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无需申请认定。
(2)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替换和认定规则。
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已修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现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内拟认定课程(以下简称拟认课程)的,予以认定。必修课可以认定为选修课,一般情况下反向不可认定。专业课可以认定为公共课,一般情况下反向不可认定。无法转换的已修课程学分可申请抵换公共选修课学分,不申请不抵换。
(3)部分替代课程目录
已修课程 |
学分 |
拟替代课程 |
学分 |
开课单位 |
备注 |
综合英语 |
4.0 |
大学英语 |
4.0 |
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
反向不可认定 |
现代汉语 |
3.0 |
大学语文 |
2.0 |
文学院 |
反向不可认定 |
高等数学(教育、小教专业除外) |
4.0 |
微积分 |
4.0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反向可认定 |
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 |
1.0 |
军事训练 |
1.0 |
学生工作处 |
需补修 “军事理论” |
注:以上课程的替代,《转换申请表》开课学院审核栏
可不签字盖章。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