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材选用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2日发布人:丁宁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信阳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学院(部)要严把教材政治关、学术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未经审查批准程序和未按规定审查批准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马工程重点教材。首选与应用尽用原则。凡是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没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无上述优秀教材的课程优先选用经学校认定的优秀出版社(名单见附件)出版的教材,如未选用,学院(部)需出具书面说明,审批通过后方可选用。

(三)同一原则。同一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种教材。因教学改革需要采用不同教材的,除严格执行选用规定外,应当先在小规模范围内试用,并将试用计划和教材选用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四)减负原则。每门课程只选用一本教材,在选优选新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适宜的教材,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因教学改革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增订辅助教材、补充讲义的,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预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发售、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材选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与监督,教务处统筹全校教材选用日常管理,学院(部)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学院(部)成立教材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党总支对本单位教材选用的政治导向把关,学院(部)对本单位本科教材选用的学术质量把关。

(一)教研室根据学校教材选用规定,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集体拟定选用教材,填写《信阳学院教材选用表》,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报学院(部)审核,并留存备案。

(二)学院(部)要对拟选教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信阳学院教材征订单》,经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各教学院(部)教材选用信息并与书商确认后,报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教务系统教材录入、指定和征订等工作。

教材一经选定,任课教师未经逐级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或使用其他教材。

三、教材选用评价与反馈

(一)马工程重点教材。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一年一度的普通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报送工作要求,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开课数据,比对核查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否应用尽用并上报核查结果。学校党委对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对于应用未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教学院(部),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其向学校党委进行书面说明,并在后续教材选用工作中确保马工程重点教材应用尽用。

(二)非马工程重点教材。学校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咨询等形式收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适用性和质量问题反映较多的教材,经学校调查确认属实的,学院(部)需重新选用教材。如存在违反学校教材选用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优秀出版社名单.doc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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