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发布人:张敬生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以下称“指导纲要”),现对我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设置、修读要求进行调整。

一、设置原则

公共艺术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让所有在校大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二、课程设置

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

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可开设艺术导论、美学概论、中西方美术史、中西方音乐史、文艺理论等课程;艺术鉴赏和评论类可开设音乐、美术、影视、戏剧戏曲、舞蹈、书法、设计等的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可开设艺术相关学科的体验和实践活动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活动要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三、学分管理

学校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这三类课程中通过学习和考核,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个学分。

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以下称“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设置相关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必修课程,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再修读公共艺术课程。

四、此调整适用于2020版和202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后续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直接按照指导纲要要求进行设置。

五、教务处定期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xyu.edu.cn/)“文件下载”栏目公布通过认定的公共艺术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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